山东:全面推进“齐鲁红色物业”建设
2020-11-30诚信行

物业服务管理直接面向千家万户,是群众关注的焦点、城市治理的难点。近年来,山东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抓紧补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的各种短板”重要指示要求,聚焦解决物业服务管理这一基层治理难题,坚持“党建引领、行业主管、基层主抓”,全面推进“齐鲁红色物业”建设,引领推动物业服务管理有效融入基层治理,有效提高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。

条抓块统——健全

“红色物业”领导体制

 

全域部署推动。山东省委印发《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山东省委组织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《全省城市基层党建全域提升攻坚三年行动计划》,将红色物业纳入全省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布局,整体谋划、一体部署、全域推进;召开齐鲁红色物业建设现场推进会,制定关于以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促进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水平的《指导意见》、齐鲁红色物业建设《三年行动计划》,细化任务分工,明确标准要求和完成时限,构建起一贯到底、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。

 

强化市区统筹。把“红色物业”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,推动市、区(市、县)党委书记牵头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。市、区(市、县)普遍建立组织、政法、住房城乡建设、民政、城市管理等多部门参加的综合协调机制,明确职责分工,定期会商研判,形成齐抓共管、职责清晰、协调有力的工作格局,推动物业服务管理由“单兵作战”向“多方联动”转变。

 

突出行业主管。充分发挥各级物业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,督促落实行业监管和党建指导双重责任,推动党建与业务互促共进。山东省、市两级物业主管部门单独设立物业管理处(科),16个市、110个区(市、县)依托物业主管部门成立物业服务行业党组织,加强对行业党建工作的具体指导,直接管理近1000家规模和影响大的物业企业党组织。

落实街社主抓。结合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,推动各市向街道(乡镇)调剂编制1.3万余名,强化街道社区抓党建、抓治理、抓服务职责职权。建立街道党工委负责同志召集的物业管理联席会议,定期研究协调解决物业服务管理有关事项;在社区居委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,加强对物业企业和业委会的指导和监督。制定物业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办法,明确街道社区党组织考核分值占比不少于30%,提高党组织话语权。

 

党建铸魂——厚植

业委会和物业企业红色基因

 

打造“红色业委会”。山东省加强街道社区党组织对业委会筹备组建、换届选举的领导,建立业委会成员候选人联审把关机制,明确不宜作为业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具体情形;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社区“两委”成员、党员楼栋长、党员干部等带头参选业委会成员,要求新成立业委会成员中党员比例不低于60%;推动具备条件的业委会全部建立党组织,建立业委会向社区党组织定期报告工作制度,引领业委会规范运行、有效履职,充分发挥业委会联结物业企业和业主的桥梁纽带作用。

 

培育“小区红管家”。加强物业企业党建工作,建立物业企业党建定期摸排机制,多措并举推进党的组织应建尽建,对未建立党组织的,全部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,落实发展党员计划倾斜、招聘党员职工等措施,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;推行物业企业负责人到社区报到制度,每年与社区党组织签订共建协议,至少认领1个社区服务项目;对无物业服务的老旧小区,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,通过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办公益性物业企业、引入国有企业等方式,为群众提供保洁、秩序维护等基础性物业服务;推动在网格(居民小区)建立党组织,将物业企业纳入网格党建工作体系,吸收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作为兼职网格员,延伸党的工作手臂和民生服务触角。

 

多元共治——奏响

物业服务管理“大合唱”

 

党建引领协商共治。山东省实行街道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制,注重吸纳符合条件的物业企业负责人、业委会成员担任“两委”兼职委员,引导物业企业、业委会有序参与社区治理;街道社区党组织牵头建立居委会、物业企业、住区单位等参加的议事协商机制,推广物业服务管理联席会议、业主恳谈会、人民调解委员会“三会”制度,搭建议事协商平台,定期组织各方共同协商解决物业难题;推行社区党组织开放式组织生活,与物业企业、业主委员会党组织党课联上、活动联办、工作联抓,深化融合互动,凝聚治理服务合力。

 

“下呼上应”联动整治。结合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,完善“网格呼叫、分级响应、部门报到”工作机制,推动综合执法力量常态化进网格、进小区,加强对违法建设、噪音污染、占用消防通道等行为的联动巡查和处置,做到快速响应、接诉即办;针对一些群众反映集中的难点问题,在全省开展物业领域“大排查、解难题、暖万家”专项行动,建立与12345市民服务热线沟通机制,定期梳理物业突出问题,今年已排查梳理8大类、52792个问题事项,由住房城乡建设、市场监管、城市管理、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动开展专项整治,目前已化解90%以上。

 

社会力量参与治理。结合开展“一社区一法律顾问”工作,指导街道社区党组织积极引入律师服务,协助审核物业服务合同、协调解决物业服务管理有关矛盾纠纷等;加大专业性社会组织培育和引进力度,推动在倡导垃圾分类、规范停车、邻里守望中发挥好作用;发挥社会监督作用,指导各市定期在媒体公开发布物业服务“红黑榜”,倒逼服务质量提升。

(转自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微信公众号)